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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集愛送溫暖」勸募活動使用情形報告書

一、目 的:

  為籌募「集愛送溫暖」基金,舉辦公益勸募活動計畫,誠邀大眾齊聚愛心,以達改善偏遠地區照顧品質及資源缺乏之困境。

二、募款許可字號:

  中華民國 103 7 24 日衛部救字第 1030121058 號函

三、活動日期:

  核准勸募活動期間:自民國 103 7 15 日起至 104 7 14 日止。

  勸募活動財物使用期間:自 103 10 1 日起至民國 105 4 30 日止

四、募款活動舉辦地點:

  台東縣、花蓮縣、宜蘭縣

五、募得財物使用情形報告:

  1、本公益勸募活動所募款項共新台幣 1,461,422 元整(含利息 3,441)。

  2、本公益勸募活動所募款項依照「集愛送溫暖」公益勸募計畫之募得款使用計畫書執行,但募款所得尚有賸餘。並於中華民國 105 5 6 日將其使用情形(含勸募活動名稱、目的、期間、許可字號、所得及收支一覽表)及延長賸餘款使用時間,提經董事會通過。賸餘款延長使用期間將延至 106 12 31 日,用途依原計畫進行,申請延長使用計畫將一併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
三、經費收支報告
(詳附件)

 附件:「集愛送溫暖」勸募活動使用情形報告書